各学院、农机研究院: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拟开展2016年度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成情况统计。现就相关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范围
本单位所有专任教师。
二、统计时间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统计工作安排
1.学院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由学院按项目分次统计,填写《学院教师集中学习培训统计表》,并提供支撑材料(活动通知、签到记录等);
2.教师个人参加的校外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师个人校外学习培训登记表》,提供支撑材料(邀请函/通知、活动记录、培训或结业证书等),交学院审核并由学院汇总支撑材料并填报《学院教师个人校外学习培训统计表》;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活动由组织单位按项目分次统计,填写《教师集中学习培训统计表》,并提供支撑材料(活动通知、签到记录等),学院无需重复统计。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各单位、专任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须严肃认真对待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学习培训统计,各单位对报送的统计结果真实性负责。教师发展中心联合学院对报送的统计结果进行分组交叉审核。
2. 学习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统计和报送,统计结果电子版(统计表、支撑材料,统计表信息和支撑材料顺序对应)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hbutcfd@mail.hbut.edu.cn,纸质版(统计表)经教师发展工作分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A426)。
2016年1月1日至12月15日的学习培训活动纳入第一阶段统计,12月20日前报送第一阶段统计结果; 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的学习培训活动纳入第二阶段统计,12月31日前报送第二阶段统计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
1.《学院教师集中学习培训统计表》
2.《教师个人校外学习培训登记表》
3.《学院教师个人校外学习培训统计表》
4.《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学习培训统计说明简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7日
附件打包文件: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