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项目旨在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前期应用技术研究;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我省基础研究领域的自主创新进入国家创新体系;鼓励培育青年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能力,积极培养重点领域创新人才。为切实作好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办法。网上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并报送书面材料。网上申报时,请进入省科技厅网站(网址:www.hbstd.gov.cn),登录“网上办事登录”系统并选择右边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进行相关操作。书面材料申报时,请将网上申报的受理编号标注在书面申报材料封面的左上角,一式2份(双面打印,简装)。
2、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
2013年
4月
16日
至
2013年
4月
24日
,全天24小时均可申报(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
3、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
2013年
4月
22日
至
2013年
4月
24日
,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在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有无未能按计划实施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项目主要内容有无重复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有无省级在研项目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
2、具备一定工作基础,有条件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面上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3、为鼓励培育青年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能力,在面上项目类别内增设青年基金项目。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78
年
1
月
1
日
后出生)。每人只能承担一次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无任何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经历。
4、申报项目须在面上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范围之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5、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已经申报了重点项目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2项及以上项目。
6、原则上不受理尚在进行中的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或本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
7、面上项目采取一次性支持的方式,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咸宁
联系电话:027-59750136
附件1:2013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
科技与产业处
2013
年4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