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部署,为加快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跨学科合作,用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教育部将继续遴选和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现将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力学)、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与环境、信息、人口健康I(生物与基础)、人口健康II(临床与药学)、资源、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三、组织材料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需一式15份,双面打印,用白色铜版纸胶装。
2.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6月20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恕不受理(科技楼106)。
联 系 人:李辉 向咸宁
联系电话:027-88016096
E-mail:an_xxn@163.com
附 件:
1.《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
2.《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
科技与产业处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