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把《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工教【2009】8号文件)和《关于转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湖工大教【2009】9号文件)下发,请各专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评估所需材料。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安排,评估阶段采取部分专业试评和全面自我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我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试评专业,请机自专业相关教师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于3月底之前报送教学办。
工业工程专业、材料专业、包装工程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测控专业相关教师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于5月上旬报送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