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调整送印试卷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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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15 浏览:来源:

     根据教务处《关于调整送印试卷手续的通知》(湖工大教通【2009】23号),请各位教师仔细查看,明确试卷送印过程中各环节中的具体职责。
为使教师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现将送印试卷的程序做出了如下调整和简化,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责:

   送印试卷流程  责任人  强调要求
 第一步  教师命题出卷  主考教师、命题组组长 1. A、B卷重复率不能超过5%、不得直接选用近四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题目或试卷;
2. 由命题组命题的课程,考试专业袋上的“主考教师”由命题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3.《打印试卷申请单》和试题专用袋不得有涂改痕迹;
 第二步  审核试卷质量  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 1. 审核AB卷的重复率、难度、题型搭配,审核无误后将AB卷封口,并在封口处签字;
2. 在《打印试卷申请单》中的审批人一栏签字。
 第三步  学院教学办审核  教学办

1. 检查试卷袋是否封口、封口处是否签字;
2. 核实《打印试卷申请单》的份数和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的签字;
3. 检查试卷送印时间;
4. 严格填写《期末考试备卷登记表》,在《打印试卷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安排非抽考课程的教室和监考人员;
5. 在AB卷中随机抽取,严格保管未考试卷;
6. 向教务处报送《期末考试备卷登记表》和试卷。

 第四步  送讲义组打印试卷  主考教师、命题组组长  400份以下的试卷提前5个工作日送印、多于400份的试卷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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