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调整送印试卷手续的通知》(湖工大教通【2009】23号),请各位教师仔细查看,明确试卷送印过程中各环节中的具体职责。
为使教师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现将送印试卷的程序做出了如下调整和简化,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责:
|
送印试卷流程 |
责任人 |
强调要求 |
第一步 |
教师命题出卷 |
主考教师、命题组组长 |
1. A、B卷重复率不能超过5%、不得直接选用近四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题目或试卷; 2. 由命题组命题的课程,考试专业袋上的“主考教师”由命题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3.《打印试卷申请单》和试题专用袋不得有涂改痕迹; |
第二步 |
审核试卷质量 |
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 |
1. 审核AB卷的重复率、难度、题型搭配,审核无误后将AB卷封口,并在封口处签字; 2. 在《打印试卷申请单》中的审批人一栏签字。 |
第三步 |
学院教学办审核 |
教学办 |
1. 检查试卷袋是否封口、封口处是否签字; 2. 核实《打印试卷申请单》的份数和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的签字; 3. 检查试卷送印时间; 4. 严格填写《期末考试备卷登记表》,在《打印试卷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安排非抽考课程的教室和监考人员; 5. 在AB卷中随机抽取,严格保管未考试卷; 6. 向教务处报送《期末考试备卷登记表》和试卷。 |
第四步 |
送讲义组打印试卷 |
主考教师、命题组组长 |
400份以下的试卷提前5个工作日送印、多于400份的试卷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送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