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湖工大教【2010】14号文件)已于上周四下发各系,根据通知安排,学院将组织初选,请各系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参赛,并将名单于本周内报教学办。
评选范围:
① 承担普教本科教学任务,近两年来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额定要求且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② 参评名额不超过学院在编在岗教师人数的5%。
评选条件:
①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学生评价好,近两年来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及未出现教学违纪情况者。
②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治学态度严谨,精心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
③ 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手段多样,教学方式灵活,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④ 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近两年来至少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或完成教研项目一项。
⑤ 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培养青年教师、担任班导师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