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请各系和各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在明日下班之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学办:
① 《关于国家(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如省级精品课程《控制工程基础》,即《关于国家(省、校)级“质量工程”“控制工程基础”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四部分内容,详情见通知;
② 《国家(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议》,建议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项目管理方式等,详情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