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评估主要观测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教学
过程
管理
(30分) |
教学院长参加教学
例会次数 |
2 |
按全年召开教学例会次数计,全勤得2分,非处级领导代会1次扣0.2分,缺会1次扣0.5分 |
学院处级以上领导 听课次数 |
2 |
每学期各教学院长每人应听4节次,其他院级领导每人应听3节次,缺1人扣0.5分,缺1节次扣0.2分 |
停调课次数比率 |
2 |
停调课次数与学院总教学任务项数的比率,10%以下得2分,每增加5%扣0.5分 |
各类考试安排情况 |
2 |
考试安排准确、完成顺利、无差错得2分,否则得0分 |
监考安排情况 |
2 |
安排及时准确得2分,否则得0分 |
期末成绩提交情况 |
2 |
按时提交得2分,每一项任务未按时提交扣0.1分 |
教学任务提交情况 |
2 |
按时提交得2分,否则得0分 |
毕业生相关材料提交情况 |
1 |
按时提交得1分,否则得0分 |
教材计划提交情况 |
2 |
按时提交得2分,否则得0分 |
学生教材领用比率 |
1 |
按已领用人数与应领用人数比率排序,第一名得1分,依次递减0.1分 |
学籍异动办理比率 |
2 |
按学籍异动已办理人数与应办理人数比率排名,第一名得2分,依次递减0.2分 |
实验教学执行、记录情况 |
2 |
实验教学各环节运行良好,教学资料齐备、记录完整得2分,否则得0分 |
实验成绩评定情况 |
1 |
实验成绩评定有依据、客观准确得1分,否则得0分 |
实习过程管理 |
2 |
实习资料齐备(含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实习过程安全规范,实习时间按计划落实(1.5分),实习报告有批阅,给出成绩客观公正无异议(0.5分) |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
2 |
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规范,有记录、签字齐全,有较详细的批阅记录痕迹得2分,否则得0分 |
学生到课比率 |
1 |
按到课率排名,95%以上得1分,每降低5%扣0.1分 |
学生考试违纪比率 |
2 |
考试违纪人次与实际参加人次的比率,无违纪得2分,以后每增加0.1%扣0.2分 |
教学改革与
建设工程
(30分) |
实验室建设及运行情况 |
2 |
实验室运行正常,设备利用率、设备完好率都达到95%以上,维护情况良好得2分,否则得0分 |
校企共建实习基地(校外教学基地)情况 |
1 |
每一专业建有一定数量的校外实践实习基地(0.5分);基地运行良好,利用率高得0.5分 |
教研立项及完成情况 |
2 |
省级获批每项0.5分,校级获批每项0.2分(同一项目不累计计分),已立项教研项目结题验收每项得0.2分 |
教师年人均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发表情况 |
1 |
教师年人均公开发表研究论文0.3(含0.3)篇以上得1分,人均公开发表研究论文0.1(含0.1)篇以下为0分 |
教学成果培育及建设情况 |
1 |
有各级教学成果的培育计划(0.5分);中期检查中完成情况良好得0.5分 |
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
0.5 |
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得0.5分,否则得0分 |
专业建设或改造规划及落实情况 |
1 |
有专业建设、专业改造的详细规划和具体措施(0.5分);能按规划要求全面落实(0.5分)。 |
课程建设规划及落实情况 |
1 |
有课程建设规划及落实措施(0.5分),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良好(0.5) |
教学大纲编制情况 |
1 |
各门课程均有教学大纲(0.5分),并严格执行(0.5分)。 |
网络课程建设及其教学推进情况 |
1 |
有网络课程建设计划(0.5分),并有至少一门能实施网络课程教学(0.5分) |
双语教学授课情况 |
1 |
各专业双语授课课程比例达到10%得1分,否则得0分 |
教材建设情况 |
1.5 |
国家级规划的教材,主编每本1分,副主编每本0.5分,参编每本0.2分;非国家规划教材,主编每本0.3分,副主编每本0.2分,参编每本0.1分 |
教材使用情况 |
1 |
主干课程均能使用规划教材(或获奖教材、推荐教材)得1分;每降低5%扣0.5分 |
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试讲制度及落实情况 |
1 |
有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的试讲制度(0.5分),坚持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0.5分) |
校级教学团队申报与建设情况 |
1 |
有可操作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0.5分),有得到学校批准的各类教学团队建设项目(0.5分)。 |
青年教师培养指导制度及落实情况 |
1 |
有青年教师培养制度(0.5分),并得到认真落实(0.5分) |
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情况 |
12 |
新增国家级(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等)每项3分,在建国家级每项2分,验收国家级每项3分;新增省级(品牌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战略性新兴人才产业计划、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等)每项1分,在建省级每项0.5分,验收省级每项1分;新增校级(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每项0.2分,在建校级每项0.1分 |
教学效果
(40分)
|
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人数比例 |
2 |
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人数比例达100%得2分,低于90%为0分,介于二者之间得1分 |
教师人均承担教学任务 |
2 |
达到额定工作量的1倍至2倍之间得2分,否则得0分 |
大学生生评教员听课优良比率 |
1 |
学生评教员听课优良次数与听课次数比率,优良率达到100%得1分,每降低5%扣0.1分 |
学生网上评教优良比率 |
2 |
以学院为单位,按学生网上评教平均分排名,第一名得2分,依次递减0.2分 |
教学督导听课优良比率 |
2 |
教学督导听课优良次数与听课次数比率,优良率达到100%得2分,每降低5%扣0.1分 |
专家领导听课优良比率 |
2 |
专家领导听课优良次数与听课次数比率,优良率达到100%得2分,每降低5%扣0.2分 |
校青年教师授课竞赛获奖情况/校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情况 |
4 |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提名奖0.5分 |
教学事故情况 |
4 |
无事故得4分,有1次院内处理扣0.2分、1次警告扣0.5分、1次Ⅲ级扣1分、1次Ⅱ级扣2分、1次Ⅰ级扣3分 |
应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奖比率 |
3 |
按获省级奖数与学院应推荐报送数的比率,80%以上得3分,每降低5%减0.3分 |
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优良比率 |
2 |
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优良份数与抽查份数比率,优良率100%得2分,每降低5%扣0.2分 |
学生公共基础课考试及格比率 |
1 |
按平均及格率排名,第一名得1分,依次递减0.1分(统计大一、大二公共基础课) |
试卷规范性优良比率 |
2 |
试卷规范性优良袋数与抽查袋数比率,优良率
100%得2分,每降低5%扣0.2分 |
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
累计通过比率 |
4 |
通过率90%以上得4分,每降低2%扣0.4分,艺术学院得平均分 |
本专科毕业生毕业比率 |
1 |
按实际授予比例排名,第一名得1分,依次递减0.1分 |
本科生获学位比率 |
2 |
按实际获得比例排名,第一名得2分,依次递减0.2
分 |
本专科生就业比率 |
1 |
就业比率95%以上得1分,每降低1%扣0.1分 |
本专科生签约比率 |
2 |
签约比率90%以上得2分,每降低1%扣0.2分 |
本科生考研比率 |
1 |
按参加考研学生数与学院应届毕业生数比率排名,第一名得1分,依次递减0.1分 |
本科生考研录取比率 |
2 |
按考研录取学生数与参加考研学生数比率排名,第一名得2分,依次递减0.2分 |
奖励
项目
(30分) |
教学名师 |
6 |
获国家级教学名师每个6分,获省级教学名师每个4分 |
教学成果奖 |
5 |
省级一等奖及国家级每项5分,省级二等奖每项2分,三等奖每项1分。合作完成的项目,按课题组成员排名顺序依次获总分的50%、20%、10%、10%、10% |
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获选情况 |
1 |
入围前10名,每名得1分;入围前30名,每名得0.5分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获奖个数及等级 |
5 |
英语竞赛国家特等奖2分;其他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分、0.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0.5分、0.3分、0.2分(同一奖项以最高得分计算,指导老师所在学院得分按学生获奖等级得分的一半计算)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获奖个数及等级 |
全国“挑战杯”大学生竞赛获奖个数及等级 |
其他学生竞赛获奖个数及
等级 |
5 |
开展一院一赛活动。每个学院每年限上报一项学生竞赛获奖情况(评分同上) |
特色项目 |
8 |
各学院自行申报,由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评定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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