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本学期教学稳定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对本学期节假日以及大型考试的教学活动调整作如下安排:
1、9月12日(第三周周一、农历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0日至12日全校停课(第二周周六、周日及第三周周一)。
2、9月17日(第三周周六上午)我校举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届时4号教学楼将作为考场,原安排在4号教学楼的课程上午停课。
3、10月1日至3日(第五周周六、周日及第六周周一)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1日至7日全校停课(第五周周六、周日及第六周周一至周五)。另10月8日(第六周周六)执行10月6日(第六周周四)的教学安排,10月9日(第六周周日)执行10月7日(第六周周五)的教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