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转专业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2.申请转入专业和原专业应属同一学科门类且同批次录取,具体见附件一;
3.确有特殊原因,申请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必须从一年级开始学习;
4.一年级拟转入的学生数最高均不超过本学院一年级学生总数的4%,二年级拟转入的学生数最高均不超过本学院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各学院拟转入的学生数最大值见附件二。
二、报名资格
1.2011级和2012级在校本科生,2012级在校专科生;
2.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学校举行的转专业考试;
(2)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3)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要求,而申请转入学生不能达到者;
(2)拟跨批次转专业者;
(3)在招生时享受了加分等政策照顾者,包括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预科生、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及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学生;
(4)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含2012级国际项目合作生)。
三、考试要求
考试仅限一门,由各学院决定是否分专业命题或者学院内各专业统一命题,考试内容原则上仅限于各转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的课程内容,采取合卷形式,难度适中。考试时间定于12月31日下午1:30-3:30。
四、考试流程
1.12月17日学院公布各专业转入、转出计划数,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并报教务处备案;
2.12月18日至12月21日学生在教务处网上下载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凭申请表到转入学院报名;
3.12月24日学院公布学生报名情况,并于25日接受学生调整拟转专业申请;
4.12月26日至28日各学院完成和落实出卷、印卷、考场、监考及阅卷安排。
5.12月31日下午1:30-3:30各学院组织转专业考试。
6.2013年1月4、5日学院组织阅卷,并拟定转入学生名单初稿,1月6日前报教务处;
7.1月7日至11日,教务处集中在网站上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将拟转专业名单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校长批准签发正式文件,学生在新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公示期内,教务处受理学生投诉,学院配合教务处核查有疑议的学生报名及考试情况,并作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审议。
为保证此次转专业考试顺利完成,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规范操作,保证各环节的平稳、顺利、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