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保证 2012 年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请各学院依照说明按时完成《导师双向选择表》,于9月29日前汇总后交研究生处培养办。
1.“双向选择”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每位导师原则上每届至多指导3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2.请各学院分专业召开导师研究生见面会,各位导师公开介绍个人基本信息及研究方向,展示研究成果,供研究生选择导师参考。
3.因种种原因学生与其志愿表中的三位导师互选均未成功者,教学办将按学生意愿,与相关未达限额的指导老师进行沟通,经双方同意后签字确认。
4.请各学院在院内公示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
5.年龄限制:男导师不超过58岁,女导师不超过53岁(身体状况好且科研项目多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研究生处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