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保障本学期教学稳定运行,现对本学期国庆节前的教学活动调整作如下安排:
9月30日(第四周周日、农历中秋节当日)、10月1日(第五周周一)为法定节假日。根据我校节假日安排,9月30日至10月7日全校停课(第四周周日至第五周周日)。9月29日(第四周周六)按10月2日(第五周周二)的教学安排执行。
因节假日教学活动调整对正常教学进程造成一定影响,请各位教师合理安排教学进程、教学内容,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另概不受理9月29日的调停课业务。对于需要补课的课程,请教师与学生协调补课时间,到学院教学办办理借教室手续。
教务处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