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实验室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明显改善本科教学实验条件,根据学校“十二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是学校“十二五”实验室建设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决定着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利于学校实验室建设的发展。因此,学院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入分析本科教学实验室现状,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调研论证,认真总结建设经验,形成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
2、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包括“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十二五”建设目标与思路,建设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等。
3、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各学院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所有数据务必真实准确。
二、工作安排
1、8月19日-9月11日 学院制定“十二五”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并形成定稿报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本须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盖章,电子版本直接发至崔锋泽处)。
2、9月12-17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材料编制学校“十二五”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并形成初稿
3、9月18-19日教务处将初稿反馈至各学院,广泛征求意见,并完成修改工作,最终形成定稿
4、9月20日 教务处将定稿报送校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务必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在工作要求时间内完成。若有疑问可与教务处教学科崔锋泽联系,电话:88016305、13100679290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8月19日